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省内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评审工作,确保评标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维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广东省制定了《广东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加强评标评审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提高评标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办法》,广东省将建立统一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并对入库专家实行严格管理和动态考核。凡符合相关条件的专业人士均可申请成为评标评审专家,但需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和培训考核。专家库成员的专业领域涵盖工程、经济、法律等多个方面,以满足不同项目的需求。
在评标评审过程中,《办法》明确规定了专家的权利与义务。专家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非法干预;同时,专家还需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评标评审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此外,对于违反规定的专家,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暂停资格甚至取消资格等措施。
为保障评标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办法》还强调了全过程电子化操作的重要性。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专家抽取、通知、签到、评标等环节的全程记录,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便于事后追溯和监督。同时,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对专家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其始终处于高水平的职业状态。
总之,《广东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评标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广东省在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它不仅有助于构建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未来,随着这一制度的深入实施,相信广东省的招投标工作将会更加规范有序,赢得社会各界更多的认可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