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心理健康需求,维护心理咨询室的正常运行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下为具体规定:
一、开放时间与预约机制
1. 心理咨询室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2:00和下午14:30-17:30对外开放。
2. 学生需提前通过班主任或心理辅导老师预约咨询时间,避免无序排队。
二、来访者须知
1. 进入心理咨询室前,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保持安静。
2. 尊重心理咨询师的专业意见,不得随意打断咨询过程。
3.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取消预约,应至少提前一天告知工作人员。
三、保密原则
1. 心理咨询室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来访者同意,任何信息不得对外泄露。
2. 特殊情况下(如涉及严重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为),需及时上报学校管理层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设施管理
1. 爱护室内设备及书籍资料,使用后归还原位。
2. 禁止在室内吸烟、饮食或进行其他可能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五、紧急情况处理
1. 若发现来访者情绪激动或行为异常,工作人员应及时联系班主任或家长,并协助处理。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全体成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监督与反馈
1. 设立意见箱,鼓励师生对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提出建议。
2. 每学期末召开总结会议,评估服务效果并调整改进方案。
以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望全校师生共同遵守,携手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请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学校的实际需求和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