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中国移动通信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加强远程接入管理,防范各类安全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移动及其下属单位在开展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远程接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互联网、专线等方式进行的数据传输、系统维护、技术支持等操作。
第三条 各级单位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远程接入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安全策略与技术措施
第四条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远程接入审批流程、权限分配机制等内容;定期组织员工参加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五条 对所有需要实施远程接入的服务对象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确保其具备必要的资质条件;同时建立完善的用户档案管理系统,记录每次访问的具体情况。
第六条 部署先进的防火墙设备和技术手段,对进出网络的数据流进行实时监控和过滤处理;采用加密算法保护敏感信息不被窃取或篡改。
第七条 设置强密码策略并强制执行定期更换规则;对于重要系统的登录尝试次数设置限制,防止暴力破解攻击成功。
第三章 应急响应与持续改进
第八条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在发生紧急事件时能够迅速启动相应程序予以处置;组建专业化的应急队伍随时待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状况。
第九条 定期开展模拟演练活动,检验现有预案的有效性以及相关人员的操作熟练程度;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优化各项措施。
第十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风险评估活动,查找潜在隐患点并采取有效对策加以解决;鼓励技术创新和发展,不断引入新的防护理念和技术产品来提升整体防御能力。
第四章 监督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日常监管任务,不定期抽查各单位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罚等不同程度的惩处。
第十二条 将远程接入安全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当中,作为衡量各分支机构年度业绩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表现优异者予以表彰奖励,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第十三条 若因疏忽大意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行为的,则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此不符之处均以本办法为准;今后如需修改完善,须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 各省分公司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在不违背总公司总体框架的前提下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部备案。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移动集团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