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方:
鉴于国际贸易中海运单(SEAWAYBILL)作为一种非物权凭证的运输单据被广泛使用,为确保贸易双方权益及货物顺利交付,本担保函旨在明确相关责任与义务。
当出口商通过电放方式将海运单交予进口商时,进口商在未持有正本海运单的情况下请求承运人放货,承运人基于信任或业务需求可能同意此请求。然而,这种操作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当实际收货人并非合法持有人时,可能导致货权争议或其他法律问题。
为此,作为进口商,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并提供以下担保:
一、确认所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包括但不限于进口商身份证明文件、贸易合同、发票以及任何其他必要的交易文件。
二、若因上述电放操作引发任何争议或损失,我们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承运人及相关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同意按照承运人的要求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滞期费等。
四、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承运人在必要时能够及时与我们取得联系。
五、承诺严格遵守国际航运惯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整个交易过程符合规范。
请承运人放心,在遵循以上条款的基础上,我们将全力配合完成此次货物交接工作,确保贸易流程顺畅进行。
特此声明!
进口商名称
日期
注:本担保函仅为示例文本,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内容并由专业律师审核后正式签署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