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和《绍兴市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越委办〔2011〕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越城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人数将依据年度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确定,并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要求、专业背景以及教师资格证持有情况等,具体以公告为准。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需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五、考试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
六、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需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和政审考察,确保其身心健康且符合从业要求。
七、公示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人选将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予以正式录用。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说明。
以上就是关于越城区教育体育局2018年新教师招聘实施办法的相关介绍。希望有志于投身越城教育事业的朋友能够积极关注并参与到此次招聘活动中来!
请注意,上述内容基于假设情景编写而成,具体细节请参照当地官方发布的正式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