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院所有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制定、调整、公示及执行工作。
第三条 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第二章 价格制定与调整
第四条 医疗服务价格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医疗服务成本;
(二)社会承受能力;
(三)市场供需状况;
(四)政府指导价标准。
第五条 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需经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对于新增或变更的医疗服务项目,须提前进行成本核算,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 价格公示与监督
第七条 医院应在显著位置设置价格公示栏,将各类医疗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予以公开透明地展示。
第八条 患者有权查询所接受治疗项目的具体费用构成情况,医院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信息。
第九条 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对医疗服务价格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处理反馈问题。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条 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于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完善本办法时,则由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提出修订方案,并按程序审议通过后生效。
以上即为《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之全部内容,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执行!
---
注:上述内容基于实际需求编写而成,旨在满足日常管理所需,请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