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提升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首问首办负责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每一位来访群众的问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解决。
一、首问责任制
1. 首次接待群众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无论其岗位职责是否与群众所咨询或办理的事项直接相关,都必须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并积极提供帮助。
2. 对于能够当场解答的问题,首问责任人应立即给予答复;对于需要进一步核实或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转交相关部门或人员,并告知群众具体的处理进度和预计完成时间。
3. 若首问责任人因工作原因无法继续跟进问题,则需将问题移交给其他同事,并确保交接清楚,避免出现遗漏或延误。
二、首办责任制
1. 对于群众前来办理的各项业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即在初次接触时,应向群众详细说明所需材料、流程及注意事项,避免让群众多次往返。
2. 在受理业务过程中,若发现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应一次性告知群众所有补正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
3. 办理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群众领取结果,并询问满意度,以便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三、监督与考核
1.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定期检查首问首办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将首问首办责任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表现优秀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通过实施首问首办负责制,我们希望能够在便民服务中心营造出一个更加温馨和谐的服务环境,让每一位前来办事的群众都能够感受到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同时,也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能够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共同推动便民服务中心向着更高层次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