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发票管理,保障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发票和发票专用章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旨在明确发票及发票专用章的使用、保管、检查等相关事项,提高税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一、发票的使用与管理
根据该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都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发票应当加盖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以确认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虚开发票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发票专用章的管理
发票专用章是单位用于证明发票真实性的关键标志。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票专用章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一旦发现丢失或被盗的情况,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印章从事违法行为。
三、监督检查机制
为确保上述规定得到有效执行,税务部门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通过实地走访、资料审查等方式,核实各单位是否按照要求管理和使用发票及发票专用章。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总之,《发票和发票专用章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税务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它不仅有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也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