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代理费是一项重要的费用支出。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现为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明确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该通知指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应遵循“市场调节、政府指导”的原则,由招标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收费标准一般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即按中标金额分档收取不同比例的费用。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招标代理机构需具备相应资质,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不得违规收费或变相增加企业负担。同时,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总之,《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招投标事业健康发展。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