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台州学院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
1.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各科目成绩均为P及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
2.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8门及以上科目成绩为A等,其余科目成绩为P及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台州学院202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涵盖多个学科领域,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1. 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15日。
四、选拔程序
1. 材料评审:学校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2.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潜质,包括面试、笔试等形式。
3. 录取办法: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以及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五、其他事项
1. 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
2. 学校将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60000
传真:0576-88660001
网址:http://www.tzc.edu.cn
本章程由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学校有权对章程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台州学院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