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结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部署,现对部分税种的税率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涉及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多个领域,具体变化如下:
一、增值税方面
自2023年7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将从每月销售额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同时,对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延长至2024年底。此调整旨在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助力其稳定发展。
二、个人所得税方面
为更好地体现公平原则,本次调整提高了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均有所提升,最高增幅可达20%。此外,针对高收入人群,新增了“环保贡献奖励”项目,符合条件者可享受一定比例的个税减免优惠。
三、企业所得税方面
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活动,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同时,对于从事节能环保产业的企业,给予额外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支持,有效期为三年。
请广大纳税人密切关注上述政策变化,并及时调整自身财务规划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详细信息,请咨询当地税务局或访问官方网站查询相关公告。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建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6月28日
(注:以上内容为模拟示例,实际税率调整需以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