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编制质量与效率,确保地方标准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现正式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程序管理办法》。本办法旨在明确地方标准从立项到发布的全流程管理要求,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操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涉及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编制、修订及管理工作。涵盖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设施等多个领域。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在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技术先进性和经济合理性,确保标准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二)实用性原则:紧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三)公开透明原则: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标准制定过程,增强社会监督力度。
三、主要程序
1. 项目申报:由申请单位提交详细的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材料;
2. 立项审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论证;
3. 起草阶段: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负责起草工作;
4. 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修改完善;
5. 技术审查:邀请行业内权威专家进行技术审核;
6. 批准发布: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正式公布实施。
四、监督管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请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开展相关活动。希望广大从业者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中去,共同推动浙江省工程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特此通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8日
注:以上内容基于现有信息整理而成,并非官方文件原文,请以实际发布的官方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