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民办幼儿园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深圳市教育局近日正式印发了《深圳市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旨在明确民办幼儿园在财务管理中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为全市范围内的民办幼儿园提供统一的财务管理标准。
根据通知内容,《深圳市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涵盖了幼儿园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以及财务监督等多个方面,力求通过制度化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与合理性。此外,办法还特别强调了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要求各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挪用或改变用途。
深圳市教育局表示,此次出台的办法是基于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解决当前民办幼儿园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账目不清、资金流向不明等现象。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不仅能够有效防范财务风险,还能进一步提升民办幼儿园的服务质量和办学水平。
下一步,深圳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门培训会,向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幼儿园负责人解读新办法的具体条款,并指导其按照新规调整内部财务管理机制。同时,还将加强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两年。在此期间,深圳市教育局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良好的学前教育环境。
特此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