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福建省南安市诗山中学章程》。本章程是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学校名称与性质
本校全称为“福建省南安市诗山中学”,简称“诗山中学”。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初级中学,隶属于南安市教育局,承担初中阶段义务教育任务,面向社会招生,服务区域广泛。
二、办学理念与目标
学校秉承“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质量立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思路,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以“明德、博学、笃行、创新”为校训,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有序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任命,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及对外交流等工作。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教学研究组、德育工作小组等职能部门,形成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
四、教育教学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注重课堂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提升专业素养,推动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同时,学校重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开设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兴趣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学生管理与权益保障
学校尊重学生人格尊严,保障学生受教育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训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与支持。
六、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建立和完善教师培训机制,提升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学校鼓励教师参与教育科研,支持教师进行教学创新,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七、校园安全与后勤保障
学校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学校加强后勤管理,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保障。
八、附则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南安市教育局备案后施行。本章程解释权归福建省南安市诗山中学所有,如有修改,须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福建省南安市诗山中学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