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提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现就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市场决定、政府引导、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推动药品价格合理回归。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药品质量监管等综合措施,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药品价格管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1. 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鼓励企业自主定价,支持创新药、仿制药和短缺药品的合理定价。对部分临床必需、用量稳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药品,探索建立由政府指导价或限价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和急救药品的稳定供应。
2. 加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动医保目录动态调整,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药品价格联动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价格合理、疗效确切的药品,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3. 强化药品质量监管与信用评价
建立健全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完善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药品价格改革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2.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药品价格改革的意义和政策内容,增强社会公众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 强化监督评估机制
建立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优化政策,确保药品价格改革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药品价格改革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