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务支出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财务监督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财务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公务消费的部门及工作人员。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公务卡,是指由单位统一办理并发放给职工用于日常公务支出的银行卡。该卡主要用于支付差旅费、会议费、办公用品采购、业务接待等相关费用。公务卡仅限于公务用途,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与工作无关的支出。
二、申领与使用
1. 公务卡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申办,持卡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2. 持卡人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卡,严禁将卡片转借他人或用于非公务活动。
3. 使用公务卡进行消费时,应确保交易记录清晰、真实,并及时保存相关票据和凭证。
三、报销流程
1. 持卡人应在消费后及时登录单位财务系统,录入消费明细,并上传相关发票或收据。
2. 财务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消费内容符合规定,金额无误后予以核销。
3.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消费,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并通知持卡人进行整改。
四、监督管理
1. 单位应定期对公务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2. 对于违规使用公务卡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减绩效或追究相应责任。
3. 财务部门应建立公务卡使用台账,做到账目清晰、有据可查。
五、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单位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部门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公务卡使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通过加强公务卡的管理和使用,不仅有助于提升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也有利于推动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形成。希望全体职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单位财务秩序和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