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考勤制度(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日常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幼儿园教师考勤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教师的出勤要求、请假流程及奖惩措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保障幼儿在园期间的安全与学习环境。
一、考勤时间规定
1. 教师每日上班时间为早上8:00,下班时间为下午5:00,具体以幼儿园实际安排为准。
2. 上班前需完成签到手续,迟到或早退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3. 教师应提前做好教学准备,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二、请假与销假制度
1. 教师如需请假,须提前向园长或主管领导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 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假,事后补交书面材料。
3. 请假期间需安排好工作交接,确保班级事务不受影响。
4. 请假结束后应及时销假,未按时销假视为旷工。
三、考勤记录与考核
1. 幼儿园设立专门的考勤记录表,由专人负责统计与管理。
2. 每月对教师的出勤情况进行汇总,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3. 对于长期缺勤或频繁迟到早退的教师,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奖惩措施
1. 对于全年无迟到、早退、请假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教师,视情况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或扣发绩效工资等处理。
3. 严重违反规定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幼儿园管理层所有。
2. 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需经园务会议讨论通过。
通过严格执行本考勤制度,能够有效提升教师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为幼儿创造一个稳定、安全、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希望全体教师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幼儿园的良好秩序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