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校门卫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是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门卫职责
1. 门卫是校园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负责校门的日常管理与值守工作,保持门岗整洁有序,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
3. 对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必要时进行登记,确保出入人员可控。
4. 管理和检查校内车辆停放情况,防止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和安全。
5. 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置。
二、出入管理规定
1. 师生员工凭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工作证等)进出校门,不得冒用他人证件或伪造身份。
2. 外来人员须在门卫处登记,说明来访事由,并经校方允许后方可进入校园。
3. 非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
4.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违者将依法处理。
三、值班制度
1. 门卫实行24小时轮班制,确保全天候有人值守,不得擅自离岗或脱岗。
2. 值班期间要保持高度警惕,密切注意校内外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3. 值班记录应详细完整,包括来访人员信息、异常情况、交接班情况等,做到有据可查。
四、应急处理机制
1. 遇到突发情况(如火灾、打架斗殴、暴力事件等),门卫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迅速通知校领导或公安机关。
2. 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保持与校内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协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五、奖惩措施
1. 对于表现突出、认真负责的门卫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制度、玩忽职守的门卫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降薪或辞退处理。
3. 鼓励师生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举报。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2. 各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
通过严格执行《学校门卫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防控体系,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环境,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和管理者共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