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评估、整改、监控和复查的全过程管理体系,确保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车间及作业场所,涵盖生产、储存、运输、设备运行等各个环节。
二、职责分工
1.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确保资源到位,监督落实情况。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隐患排查计划的制定、实施、汇总分析及整改跟踪,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隐患自查工作,及时上报并配合整改。
4. 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主动参与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隐患排查方式
1. 日常检查:由各岗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2. 定期检查:安全管理部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排查重点区域和关键设备。
3.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时段、季节性风险或重大活动开展专项排查。
4. 外部检查: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整改。
四、隐患分类与分级
根据隐患可能引发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整改难度,将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 一般隐患:指危害较小、整改相对容易的隐患,可由责任部门自行处理。
2. 重大隐患:指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隐患,需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隐患整改与监控
1. 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完成标准。
2. 整改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监督和验收。
3. 对暂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防止事态扩大。
六、隐患信息管理
1. 建立隐患台账,详细记录隐患内容、发现时间、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2. 定期对隐患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识别共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 隐患信息应纳入企业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管理和共享。
七、考核与奖惩
1. 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按规定开展排查、隐瞒隐患或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制度落地执行。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