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为切实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幼儿园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通过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一、责任主体与职责
1. 园长是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
2. 保健医生或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食品采购、加工、储存、分发等环节符合卫生标准。
3.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做到“三不”:不使用过期变质食品、不加工未熟透食物、不提供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餐食。
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 严把食品采购关:所有食品原料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索证索票齐全,杜绝“三无”产品进入校园。建立供应商准入制度,定期评估供货商资质。
2. 规范食品加工流程:严格执行生熟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工具容器分开的“三分开”原则,防止交叉污染。每日对厨房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3. 加强食品留样管理:每餐次食品必须按规定进行留样,保留不少于48小时,并做好记录,以便追溯。
4.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通过家园共育活动,向家长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共同守护幼儿健康成长。
三、监督与考核
1. 幼儿园将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2. 对因管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四、附则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本园全体教职员工,旨在通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幼儿园(盖章)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