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空调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营造舒适、安全、节能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单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内安装使用的空调设备,包括中央空调系统和独立分体式空调。各科室、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本规定。
二、使用原则
1. 合理使用:根据季节变化和实际需求,科学设定空调温度,夏季制冷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制热温度不得高于20℃,严禁擅自调高或调低温度。
2. 节约能耗:提倡节能减排,避免长时间开启空调,无人办公时应关闭空调设备。
3. 安全第一:严禁私自拆装、改装空调设备,确保用电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安全事故。
三、使用管理职责
1.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空调设备的日常管理,监督员工正确使用空调,及时上报设备故障。
2. 行政后勤部门负责空调设备的维护、检修及能耗统计工作,定期检查空调运行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 严禁在空调设备上堆放杂物,保持通风口畅通,防止影响制冷或制热效果。
四、使用规范
1. 空调使用时间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办公区域一般在上班前半小时开启,下班后及时关闭。
2. 会议室内空调使用需提前申请,由行政人员统一调度,避免资源浪费。
3. 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原则上不开启空调,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等处理;造成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行政后勤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单位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和能源使用秩序。
单位名称
发布日期: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