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协会章程(规章制度)】为了规范摄影协会的组织管理,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摄影艺术的交流与发展,特制定本章程及规章制度。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加入摄影协会的成员,是协会运作的基本依据。
一、协会宗旨
摄影协会以“记录美好,传播光影”为宗旨,致力于推动摄影文化的普及与提高,鼓励会员积极参与摄影创作与交流活动,提升摄影技术水平,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会员资格
1. 凡热爱摄影艺术,认同协会宗旨的个人,均可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2. 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高级会员,根据参与活动频率及贡献程度进行评定。
3. 会员需遵守协会章程,按时缴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
三、组织结构
1. 协会设会长一名,负责全面工作;副会长若干名,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2. 设立理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负责重大事项决策。
3. 下设多个部门,如宣传部、活动部、技术部等,各司其职,协同合作。
四、会员权利与义务
1. 会员享有参加协会各类活动、培训及比赛的权利。
2. 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形象,积极参与协会事务。
3. 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支持协会发展。
五、活动管理
1. 协会定期举办摄影展览、讲座、采风等活动,丰富会员文化生活。
2. 活动前需提前公告时间、地点及内容,确保会员知情权。
3. 活动中应遵守安全规定,保持良好秩序,尊重他人作品。
六、奖惩制度
1. 对于积极参与活动、表现突出的会员,协会将给予表彰或奖励。
2. 对违反协会规定、损害协会利益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会员资格或除名处理。
七、附则
1. 本章程及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
2. 根据实际情况,协会可对章程进行修订,并经全体会员大会通过后执行。
摄影协会愿与每一位热爱摄影的朋友携手同行,在光影的世界中寻找属于自己的艺术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