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考勤管理制度文档x】为规范我校教职工的出勤管理,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农村小学考勤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职教师、教辅人员及后勤工作人员。
一、考勤原则
1. 考勤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2.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岗、离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3. 所有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安排的课程表和值班表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调班或请假。
二、考勤方式
1. 采用纸质签到与电子打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记录,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2. 每日早上8:00前完成上班签到,下午5:00后完成下班签到,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
3. 值班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并做好值班记录,确保校园安全。
三、请假制度
1. 教职工因事、因病需请假的,应提前填写请假单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
2. 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事假需说明具体原因,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3. 请假超过一天的,需由校长审批;特殊情况可由副校长代为审批。
四、迟到、早退与旷工处理
1.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当日基本工资的10%;累计三次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2. 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 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学校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加班与调休
1. 因教学任务需要加班的,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 加班时间可按实际时长进行调休,调休需在当月内完成。
3. 调休需填写调休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生效。
六、考勤监督与考核
1. 学校设立考勤监督小组,定期对教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与公示。
2. 每月公布一次考勤情况,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3. 考勤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行政办公室所有。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考勤政策的,须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3.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及学校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通过严格执行本考勤管理制度,旨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