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副班岗位职责制度】在幼儿园的日常教学与管理工作中,副班教师作为班级管理的重要成员,承担着协助主班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障幼儿安全与健康成长的重要职责。为了进一步规范副班教师的工作行为,明确岗位职责,提升整体保教质量,特制定本《幼儿园副班岗位职责制度》。
一、岗位基本要求
1.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备相应的教育资质及健康的身体条件。
2. 熟悉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能够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开展适宜的教育活动。
3. 与主班教师密切配合,共同制定并执行班级工作计划,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主要职责内容
1. 协助主班教师完成日常教学工作,包括课程准备、教学实施、活动组织等,确保教学目标的达成。
2. 负责幼儿在园期间的生活照料,如用餐、午睡、如厕等,关注幼儿的身体状况与情绪变化,及时反馈给主班教师或保健医生。
3. 参与班级环境创设与区域活动安排,营造温馨、安全、富有教育意义的学习氛围。
4. 配合主班教师做好家园沟通工作,通过家长会、家园联系册、电话或微信等方式,向家长反馈幼儿在园情况,听取家长意见与建议。
5. 参与班级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教室及活动区域的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
6. 积极参与园内组织的教研活动、培训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
三、工作协作与沟通
1. 副班教师应与主班教师保持良好沟通,相互支持、分工明确,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班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在特殊情况下(如主班教师请假),副班教师应主动承担起主班职责,确保班级工作不中断。
3. 与其他教职工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园内各类活动,维护幼儿园的整体形象与和谐氛围。
四、考核与评价
1. 幼儿园将定期对副班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包括教学能力、责任意识、团队协作等方面。
2.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职务晋升、培训机会的重要依据。
3. 对于工作态度不端正、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幼儿园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幼儿园管理层负责解释与修订。
2. 各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制度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职责落实到位。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进一步明确副班教师的职责范围,提升其职业素养与工作积极性,为幼儿提供更加优质、科学、系统的保育与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