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经济学奖历年名单及作品】诺贝尔经济学奖,全称为“瑞典中央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经济学奖”,是为表彰在经济学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学者而设立的奖项。尽管它并非由诺贝尔本人直接设立,但自1969年首次颁发以来,该奖项已成为全球经济学界最具影响力的荣誉之一。
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评选由瑞典皇家科学院负责,每年由其经济科学委员会提名并最终决定获奖者。获奖者通常是在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发展经济学、金融学等领域的研究中取得突破性成果的学者。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历届获奖者及其主要学术贡献。
一、早期获奖者(1969-1980)
1. 1969年:拉格纳·弗里希(Ragnar Frisch)与扬·丁伯根(Jan Tinbergen)
获奖理由:他们对经济计量学的发展作出了开创性贡献,推动了将数学和统计方法应用于经济分析。
2. 1970年:保罗·萨缪尔森(Paul Samuelson)
获奖理由:他系统地整理了现代经济学理论,并撰写了经典著作《经济学》(Economics),成为经济学教育的基础教材。
3. 1971年:西蒙·库兹涅茨(Simon Kuznets)
获奖理由:他在国民收入核算体系的研究中取得了重要成果,特别是对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关系的深入分析。
4. 1972年:约翰·希克斯(John Hicks)与肯尼斯·阿罗(Kenneth Arrow)
获奖理由:希克斯提出了“一般均衡理论”;阿罗则在福利经济学和不确定性下的决策理论方面做出了奠基性工作。
二、1980年代至2000年代
5. 1981年:乔治·斯蒂格勒(George Stigler)
获奖理由:他在产业组织理论和规制经济学方面的研究影响深远,提出了“信息成本”概念。
6. 1982年:乔治·泰勒(George J. Stigler)再次获得提名,但当年的获奖者是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
获奖理由:科斯提出了“交易成本”理论,对产权制度和市场效率的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
7. 1986年:詹姆斯·布坎南(James Buchanan)
获奖理由:他创立了“公共选择理论”,研究政府行为如何受到个人利益驱动。
8. 1990年:默顿·米勒(Merton Miller)、哈里·马科维茨(Harry Markowitz)与威廉·夏普(William Sharpe)
获奖理由:他们在金融经济学领域作出重大贡献,尤其是投资组合理论和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
9. 1994年:约翰·纳什(John Nash)、约翰·海萨尼(John Harsanyi)与莱因哈德·泽尔腾(Reinhard Selten)
获奖理由:他们发展了博弈论,为理解非合作性决策提供了理论基础。
10. 2000年:詹姆斯·赫克曼(James Heckman)与丹尼尔·麦克法登(Daniel McFadden)
获奖理由:他们在微观计量经济学方面的研究,特别是在个体决策模型和选择行为分析上具有开创意义。
三、21世纪以来的重要获奖者
11. 2001年:乔治·阿克洛夫(George Akerlof)、迈克尔·斯彭斯(Michael Spence)与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Stiglitz)
获奖理由:他们研究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揭示了市场失灵的根源。
12. 2002年: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与弗朗西斯·斯科特·费思(Vernon L. Smith)
获奖理由:卡尼曼在行为经济学领域的贡献,费思则在实验经济学方面有突出成就。
13. 2007年:埃里克·马斯金(Eric Maskin)、罗杰·迈尔森(Roger Myerson)与奥利维尔·布兰查德(Olivier Blanchard)
获奖理由:他们在机制设计理论和宏观经济政策分析方面有重要贡献。
14. 2013年:尤金·法玛(Eugene Fama)、拉尔斯·彼得·汉森(Lars Peter Hansen)与罗伯特·席勒(Robert Shiller)
获奖理由:他们在资产价格实证分析和金融市场有效性方面的研究具有里程碑意义。
15. 2019年:阿比吉特·班纳吉(Abhijit Banerjee)、埃丝特·迪弗洛(Esther Duflo)与迈克尔·克雷默(Michael Kremer)
获奖理由:他们在减轻全球贫困方面的实验性研究,推动了发展经济学的发展。
四、结语
诺贝尔经济学奖不仅是对个人学术成就的认可,也反映了经济学学科的发展方向和现实问题的关注。从早期的宏观经济学到现代的行为经济学、实验经济学、发展经济学,每一次获奖都标志着经济学研究的新高度。通过对这些获奖者及其作品的回顾,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看到经济学如何不断演进,以更好地解释和改善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